失信被执行人 |
青岛维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6907**** |
执行依据文号 |
青黄劳人仲案字(10563)号 |
案号 |
(2018)鲁0211执7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于2017年10月30日前为申请人补齐至当月的各项劳动保险,于2017年11月30日前为申请人办理好领取失业金手续,另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各项费用计25000元,其中,分别于2017年9月25日前支付给申请人款5000元,于2017年10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申请人款10000元,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款10000元,如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以上任一事项,被申请人加付100000元,并不免除投保责任。申请人可到黄岛区人民法院就未付款和加付的100000元一次性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23 |
发布时间 |
2018-07-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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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郝云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756907075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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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青岛市黄岛区临港产业加工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