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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3********370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1281民初5543号
案号
(2021)苏1281执19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薛娟所欠原告吴从田运输款10000元,被告于2021年3月12日前给付原告3000元,于同年5月12日前给付原告3000元,于同年6月12日前给付原告剩余款项4000元。二、若被告未按上款约定及时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可就被告全部未履行部分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三、诉讼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在履行最后一期还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时间
2021-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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