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普安县青山隆发洗煤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223********012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323民初3303号
案号
(2021)黔2323执20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国发、被告普安县青山隆发洗煤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刘顺权彩钢棚订做款 191100元。 二、如被告陈国发、被告普安县青山隆发洗煤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履行,应以未履行的标的为基数按年利率 3 3.85%支付迟延利息至清偿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7-28
发布时间
2021-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国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23MA6DJF012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青山镇下节河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