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辰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X44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6民初10154号 |
案号 |
(2021)苏0506执24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辰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结欠原告上海摩习恩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628019.19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3月1日前支付原告人民币600000元,于2021年4月1日前支付原告人民币400000元,自2021年5月起至2021年11月止于每月1日前支付原告人民币78502元,于2021年12月1日前支付原告人民币78505.19元。如被告任有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可按人民币1628019.19元就被告未付部分(含未届履行期间的)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二、原、被告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9726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14726元,由原告上海摩习恩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7363元,由被告苏州辰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7363元(被告负担部分原告3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12月1日前直接支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葛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MA1XUTX44N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一栋2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