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6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925民初174号 |
案号 |
(2021)云2925执3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由被告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李惠林购房款2175096元、赔偿迟延交房的违约金21750元、并支付自2020年5月1日起至2021ian2月28日止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1年1月发布的一年期lpr3.85%)计算的利息69784元,以上合计2266630元(限期2021年4月10日前支付1133315元;2021年7月1日前支付1133315元)。三、如被告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任一期限全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李惠林可于被告逾期履行次日起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且被告还应承担未还全部款项从2021年3月1日起至还清款项为止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1年1月发布的一年期lpr3.85%)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2471元,由被告云南大理南诏热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退,被告未交,请执行局先予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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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段卫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925054675118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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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谷芹村委会高芹村(与高孟营村之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