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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亚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021********53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1021民初2408号
案号
(2021)辽1021执17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亚楠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王刚的借款1.9万元。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负担50元,由被告负担15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辽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1-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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