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永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281民初1450号 |
案号 |
(2021)豫1281执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永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马玉珍借款54653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月3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本金按54653元的基数计算,利率为年利率12%)。二、驳回原告马玉珍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义马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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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雷正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81MA40AW3D1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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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义马市千秋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