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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城市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7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白洮民二初字第49号
案号
(2016)吉0802执3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谭德和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材料款303993.00元及违约金91198.00元。 二、被告白城市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5860.00元由被告谭德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6-04-05
发布时间
2016-12-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6)吉0802执393号
立案日期
2016-04-05
执行法院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3993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晓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8025597707865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05 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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