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郎特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沪0115民初75652号 |
案号 |
(2018)沪0115执124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红湖排气系统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荣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43,216,000元; 二、若被告上海红湖排气系统有限公司届期不能足额履行本判决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上海荣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上海郎特汽车净化器有限公司在保理融资款本金2,500万元、保理融资款利息164,383.56元、风险评估费24,657.53元(扣除被告上海红湖排气系统有限公司已经实际归还的金额)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 三、若被告上海红湖排气系统有限公司届期不能足额履行本判决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上海荣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上海郎特汽车净化器有限公司支付保理利息、风险评估费及逾期管理费(保理利息、风险评估费及逾期管理费三项的总金额应以2,500万元扣除被告上海红湖排气系统有限公司已经实际归还的金额为基数,自2016年1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8-06-20 |
发布时间 |
2018-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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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坚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593116534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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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三浜路60号4幢底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