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白山市汇通煤业集团威宏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22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602民初1206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恢1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陈明阳与白山市汇通煤业集团威宏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土地租赁协议;二、白山市汇通煤业集团威宏矿业有限公司按每年租金800元标准支付陈明阳自2014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0日止的土地租赁费,计4800元,该笔土地租赁费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完毕;三、白山市汇通煤业集团威宏矿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占用陈明阳的土地腾退,并将土地恢复至适宜耕种后返还陈明阳,如逾期按年租金8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至土地腾退之日时止;四、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白山市汇通煤业集团威宏矿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世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601072263854R |
登记机关 |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浑江区通沟街客运站北100米(白山市利云氧气厂一楼1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