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82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04民初3073号 |
案号 |
(2021)津0104执2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赵儒星《2019年第3.23期员工福利计划》本金1,460,000元及利息(以1,46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标准计算,自2020年3月2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718225436T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A区A座17-19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