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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山虹桥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45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0602民初531号
案号
(2019)吉0602执7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白山虹桥纸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2日前一次性给付白山市浑江区鼎盛涂料货款28200元。若白山虹桥纸业有限公司未能于2019年6月22日前付清上述款项,则需支付此款从2019年2月25日起至款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506元,减半收取计253元,由白山市浑江区鼎盛涂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9-08-01
发布时间
2019-08-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吉0602执750号
立案日期
2019-08-01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长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601744576205G
登记机关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胜利二村(江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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