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鑫中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81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并北证执字第8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1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城北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共有以下六人:被执行人一:太原天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二:山西鑫中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三:运城市华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四:朱明会被执行人五:宋利翔被执行人六:朱彩萍二、被申请执行的标的包括以下四项:1、偿还未偿还的所欠款项本金余额人民币4499993.35元,应当偿还截至2021年2月8日的罚息人民币707751.95元,应当偿还截至2021年2月8日的复利人民币48384.09元;2、偿还自2021年2月9日起至该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逾期罚息和复利利率为合同约定中贷款利率加收50%,具体金额以申请执行人出具的当日《贷款余额查询凭证》为准】;3、承担出具执行证书支付的公证费人民币4449元;4、承担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法院执行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可能产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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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海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00678154484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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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运城市盐湖工业园区开元大道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