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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珍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423********2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423民初551号
案号
(2021)甘0423执恢2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王扶祥替被告曾珍堂偿还的担保借款40000元,被告曾珍堂从2018年4月起,每月底前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若逾期,则按月利率2%承担逾期款额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曾珍堂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4-02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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