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永州中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0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1103民初2655号 |
案号 |
(2019)湘1103执21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永州中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文善林交付由被告开发的永州市冷水滩区滨江豪园新城A6-2704、A6-2706号两套住房及滨江豪园新建二期七号楼地下1个标准车位,并为原告文善林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应费用由被告永州中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二、驳回原告文善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45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9520元,由被告永州中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时间 |
2019-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铁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1007880490529 |
登记机关 |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清桥路8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