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冈三德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1********166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202民初571号 |
案号 |
(2019)鄂0202执8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冈三德板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原告黄石港区宏飞科技经营部支付所欠货款25,930元。原告黄石港区宏飞科技经营部指定收款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黄石分行,账号418010100100158324,户名黄石港区宏飞科技经营部。二、若被告黄冈三德板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间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有权就所欠货款25,930元及以所欠货款25,93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的标准,从2017年5月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黄石港区宏飞科技经营部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5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黄冈三德板业有限公司负担,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向原告黄石港区宏飞科技经营部指定账户支付。五、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时间 |
2019-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鄂0202执86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593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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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春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125321621166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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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