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宜昌宜洋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7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502民初812号 |
案号 |
(2019)鄂0502执1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宜昌宜洋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前退还原告徐子夏垫付的办证费用13867元、土地增值税费9454元、教育费附加236.3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1.48元、增值税7878.33元、印花税82.7元、地方教育附加118.17元,以上合计32188.03元;支付原告徐子夏违约金827元,共计33015.03元。 二、原告徐子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75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宜昌宜洋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支付上述费用时一并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6-17 |
发布时间 |
2019-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鄂0502执147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7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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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徐创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00741793327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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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