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尹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81********7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民终5069号 |
案号 |
(2021)豫1381执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2020)豫1381民初2530号民事判决;二、陈丰云、尹涛、贾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郭松玲借款1002000元,利息自2020年5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三、尹洁对第二项中借款424000元及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四、驳回郭松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