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绥化市苗壮米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85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1222民初2342号 |
案号 |
(2018)黑1222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绥化市苗壮米业有限公司和苗长友共同给付借杜金东款本息合计1136000.00元(其中包括本金800000.00元,利息336000.00元,月利率1.5%计算,从2015年2月20日至2017年6月20日),此款于2017年7月31日前给付100000.00元、于2017年8月25日前给付200000.00元、于2017年9月30日前给付200000.00元、于2017年10月25日前给付200000.00元、于2017年12月30日前给付200000.00元、于2018年3月30日前给付236000.00元,绥化市苗壮米业有限公司和苗长友对上述借款本息履行负连带清偿义务,绥化市苗壮米业有限公司和苗长友逾期给付,逾期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给付至还清借款之日;二、案件受理费7512.00元,由绥化市苗壮米业有限公司和苗长友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兰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1-03 |
发布时间 |
2018-06-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松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00308576233X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绥化市北林区太平川镇北星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