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绥化市百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1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206民初130号 |
案号 |
(2019)黑0206执4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易业寿、陈淑兰、易祖建、易佳死亡赔偿金65 758.00元(在交强险限额内扣除(2018)黑0206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的44 242.00)。二、被告曹兵向原告易业寿、陈淑兰、易祖建、易佳赔偿易焕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620 336.00元的30%即186 100.80元。被告绥化市百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被告曹兵赔偿原告易祖建被抚养人生活费87 486.00元的30%即26 245.80元;赔偿原告易佳被抚养人生活费124 980.00元的30%即37 49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发布时间 |
2019-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黑0206执42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5 |
执行法院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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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董本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00551333434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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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