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徽联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23X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91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皖0191执15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贵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457274.06元。同时,以457274.06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4.75%支付利息。(暂计到2020年9月30日为106490.87元)2、请求贵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以457274.06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18年5月3日计算至被执行人将上述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到2020年9月30日为70500.23元);3、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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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玉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57442323X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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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