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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庆鑫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84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0622民初3116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8)黑0622执恢3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庆鑫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5日前,返还给原告肇源县鲶鱼沟万基谷物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款10万元,同时给付4万元赔偿金。如到期不能给付,被告除给付上款外,再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3200元,由原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源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9-11
发布时间
2018-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黑0622执恢374号
立案日期
2018-09-11
执行法院
肇源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4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石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622098459820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肇源县大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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