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双鸭山市岭东区富山矿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0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5民终899号、(2018)黑0503民初106号 |
案号 |
(2019)黑0503执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双鸭山市中级人民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双鸭山市岭东区富山矿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强人民币本金1,340,000.00元,利息321,600.00元,合计1,661,6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4-03 |
发布时间 |
2019-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黑0503执5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3 |
执行法院 |
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培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000790537936Y |
登记机关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