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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双鸭山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贤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61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521民初3259号
案号
(2019)黑0521执17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集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双鸭山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集贤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原告赵永超保证金1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10-17
发布时间
2019-1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黑0521执1750号
立案日期
2019-10-17
执行法院
集贤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昌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52155612333XJ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宏运小区(1-2幢)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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