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伊春市嘉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28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黑0104民初8334号
案号
(2018)黑0104执7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吕树东、嘉泰天然气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曹桂香借款150万元;二、被告吕树东、嘉泰天然气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曹桂香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借款利息(以本金10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张义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对原告曹桂香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44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曹桂香已预交),由被告吕树东、嘉泰天然气公司负担,与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曹桂香。被告张义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3-07
发布时间
2018-07-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黑0104执780号
立案日期
2018-03-07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吕树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700052870155D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新兴街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