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302********7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1302刑初224号
案号
(2021)湘1302执20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聂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1年2月23日起至2022年2月22日止。)二、责令被告人聂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赔被害人刘小聪4200元。上述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6-03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