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齐齐哈尔市玛丽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8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110民初3317号 |
案号 |
(2018)黑0110执27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黑龙江现代肛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哈尔滨市东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 000 000元;二、被告黑龙江现代肛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哈尔滨市东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3 00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7月8日至借款实际付清时止);三、被告齐齐哈尔市玛利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黄国华、苏明建、陈志林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被告方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 800元(原告已预交),公告费820元,均由被告黑龙江现代肛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玛利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黄国华、苏明建、陈志林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11-08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黑0110执2724号 |
立案日期 |
2018-11-08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75162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德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203598234003J |
登记机关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路13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