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三元特钢铸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13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23民初2106号 |
案号 |
(2019)冀0423执1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由被告邯郸市三元特钢铸造有限公司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36626元;二、原告孟光军放弃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33元减半收取1517元,由被告邯郸市三元特钢铸造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冀0423执12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7 |
执行法院 |
临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8143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希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23681367771B |
登记机关 |
临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新城工业园新开路与招贤路交叉口东南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