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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保定宝丰硝化棉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7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637民初836号
案号
(2019)冀0637执3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保定宝丰硝化棉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王戈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以上给付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80元,由被告保定宝丰硝化棉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8-06
发布时间
2019-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637执381号
立案日期
2019-08-06
执行法院
博野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褚双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377575396143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博野县城南博程路3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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