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创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959**** |
执行依据文号 |
淅杭西湖劳人仲案(2019)1559号 |
案号 |
(2021)鲁0103执2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山东创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周军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6月5日工资103025.90元.二、被申请人山东创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周军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5日期间加班工资14416.55元.上述两项裁决共计117442.45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三、驳回申请人周军其他申诉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的,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吾志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077959340J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9号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2-12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