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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承德永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75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828民初5066号
案号
(2019)冀0828执7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承德永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黄金利劳务费2878.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承德永丰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4-12
发布时间
2019-1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828执701号
立案日期
2019-04-12
执行法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于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828757548940L
登记机关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腰站乡边墙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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