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驻马店市鸿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7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02民初508号 |
案号 |
(2019)豫1702执48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驻马店市鸿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刘咸阳工程款3739788.4元,被告自愿于2019年7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工程款3739788.4元及利息(自2015年1月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9539元,由被告驻马店市鸿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时间 |
2019-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1702执487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9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73978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彭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706730304E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中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