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安市金座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3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911民初2720号 |
案号 |
(2018)鲁0911执25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岱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泰安市金座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00000元,利息89260.23元(计算至2017年8月21日),延付期间的利息继续按约定利率支付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二、泰安市泰特气体有限公司、泰安市天马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天源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孟杉、毕德亭、董广文、丁方锐、张晓萌、聂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2-18 |
发布时间 |
2019-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孟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00661362113E |
登记机关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泰安市泰山广场地下商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