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达州市国达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6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702民初2410号 |
案号 |
(2021)川1702执9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达州市国达医药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次日向原告唐雪娅偿还支付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货款7621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从2020年7月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唐雪娅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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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邱开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700579622692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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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达州市通川区红旗路225号(2、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