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山市质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0********N40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004民初225号 |
案号 |
(2021)皖1004执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山市质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方荣旺5500元;二、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方荣旺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协议内容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发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004MA2RTEN40X |
登记机关 |
黄山市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黄山市徽州区玫瑰花城西区2-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