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陆洲小商品城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8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103民初3374号 |
案号 |
(2019)豫1103执17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樊政昊与被告漯河陆洲小商品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屋专卖合同》。二、被告漯河陆洲小商品城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之前返还原告樊政昊购房款97043元。三、双方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时间 |
2019-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1103执175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24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8153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孟亚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077801658R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79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