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许昌美林森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2469****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9)豫1003民初1776号 |
案号 |
(2019)豫1003执26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许昌市梦皓印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万元及其利息.(2017年11月22日军2018年10月31日期间的利息应以250万元本金为基数,(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的利息府以25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的月利率8.364%0计算,:2018年11月1日起志本息还完的利息按照本金250万元为准按照借款执行月利率8.364%0基础上加收50%确定)被告许昌美林森家具有限公司,李保亮、白金花、赵占民、吴翠兰、赵彦伟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268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26800元退还原告河南许昌许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时间 |
2019-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1003执26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28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5268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彦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257246947X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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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许昌市察院西街察院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