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北海岸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22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25民初1584号 |
案号 |
(2019)豫0425执7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宁新利、平顶山市北海岸酒店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前共同偿还高三坤借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6月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4960元,减半收取2480元,由宁新利、平顶山市北海岸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时间 |
2019-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0425执76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2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52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宁新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5082274362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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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郏县凤翔大道与新郏神路交叉口北八百米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