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六盘水南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5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221民初261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黔0221执16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肖大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开信用社借款本金人民币499937 元,利息 166799.86 元(利息计算至 2017 年 6 月 5日),本息合计 666736.86 元,2017 年 6 月 6 日之后的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的逾期月利率 9.99375‰计算至本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被告六盘水南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开信用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发布时间 |
2019-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黔0221执160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执行法院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86323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谭祈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2007753330385 |
登记机关 |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荷城花园搬迁二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