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庆市晓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8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722民初2500号 |
案号 |
(2019)皖0722执1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明华欠原告方继东借款本金404万元,分期分批归还,即:2019年7月20日前归还20万元,2020年7月20日前归还20万元,2021年7月20日前归还124万元,2022年7月20日前归还120万元,2023年7月20日前归还120万元;二、若被告朱明华在被告安庆市晓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占有的70%股权出让时,原告方继东优先受偿该笔债务;三、若被告朱明华未按上述协议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方继东可就剩余借款本金一并申请执行;四、原告方继东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7132元,减半收取2856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3566元,由朱明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皖0722执135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执行法院 |
枞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073566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谋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6268686083XD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会宫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