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厦门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54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205民初633号 |
案号 |
(2019)闽0205执1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黄添振、厦门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强强偿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标准,自2017年11月4日起算至判决确定支付之日止)。二、黄添振、厦门向阳坊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张强强委本案支出的律师服务费12,000元、保全费用5,000元,合计17,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7-24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余银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054941510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同安区轻工食品工业园白云大道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