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何俊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81********1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281刑初912号 |
案号 |
(2021)粤5281执8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何俊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罚金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