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进出口北海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9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2)北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4)银执字第000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进出口北海公司应偿还给原告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47万元及利息672211.97元。二、原告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对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进出口北海分公司提供座落于北海市化工路5号即桂房证字第0514207号北国用(1998)字第1001772号房地产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清偿上述借款本息范围内优先受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4-01-10 |
发布时间 |
2015-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继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市化工路化工公司大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