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聚变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Q3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05民初49号 |
案号 |
(2019)苏0105执20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南京聚变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席娇娇1200元;二、驳回席娇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南京聚变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时间 |
2019-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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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5MA1Q3YAX5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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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一号北纬国际中心A栋2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