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7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724民初254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1724执1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执行人履行(2020)鲁1724民初2541号民事判决书;即由被执行人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淄博洪基机械有限公司货款1912951元及利息(以1912951元基数,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年利率4.25%计算);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246元,由被执行人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负担2015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巨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振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5978171353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巨野县煤化工业园区(董官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