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乐山长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21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528民初2299号 |
案号 |
(2019)冀0528执3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乐山长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宁晋县玉鹏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304000元。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宁晋县玉鹏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88元,由被告乐山长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时间 |
2019-03-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冀0528执3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执行法院 |
宁晋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04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继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0009213550X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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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乐山高新区南新路8号科技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