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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惠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223********28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8民初3619号
案号
(2021)津0118执18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董惠杰于2020年11月2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国薇借款125000元;二、原、被告别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150元,保全费1538元,由被告董惠杰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5-08
发布时间
2021-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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