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恩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4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民终186号 |
案号 |
(2019)川06执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四川恩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应收账款2067902.7元;四川恩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厂房等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折旧费5893095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67527元,由四川恩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60774元,由申昱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75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时间 |
2019-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川06执859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24 |
执行法院 |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24049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毕清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00314423698Q |
登记机关 |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小汉镇高槽村十三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