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常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02********3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4539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7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刘常斌支付常大永欠款49898元及利息(利息以49898元为基数,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20年10月10日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按2020年9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