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辽宁虹溪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1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民终13612号 |
案号 |
(2021)辽0105执6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三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设计费150,000元;2、强制三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辽宁佳冠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设计费的逾期利息(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强制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950元;4、强制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5、本案执行费用由三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延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8006961560025 |
登记机关 |
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 |
注册地址 |
盖州市双台镇思拉堡村 |






